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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菲特最新的股東信,給家長最重要的一個建議,以及我的思考和規劃

你上週過得好嗎?

我上個禮拜完成了一個長達兩小時的訪談,邀請到的是【學思達教學法】的創辦人:張輝誠老師,來介紹他的新書《家庭裡的覺醒對話》。

訪談的內容真的是掏心掏肺,相當感人,待節目上線時再來跟大家分享。今天我想要聊聊我們開錄前談到的一些事情。

輝誠老師說他一路上受到許多人的協助,其中一位是方新舟董事長,問我知不知道他。

我馬上回說,當時我離職出發環遊世界前就知道方董事長了,那時我一心一意想要為社會做一些事情,而方董就是我心目中「有為者亦若是」的第一人。

他在交大電子畢業之後,到美國就讀猶他大學電機工程碩士,之後在矽谷科技業上班幾年後,決定自己創業,成立驛馬車通訊,20 年後跟合勤合併,回台接任合勤總經理。

2001 他又創辦 IC 設計公司誠致科技,九年後和雷凌科技合併,隔年雷凌就被聯發科收購,方新舟的身價水漲船高,在他 59 歲那年宣布退休,離開電子業。

身體不太好的他,原本可以就此遊山玩水想清福,但他卻把時間和資源全部投注在他的志業:改善偏鄉教育上。

2012 年我還在聯發科工作,聽到這位大前輩的事蹟,覺得這實在太屌了。

近十年台灣教育改革的重要推手

他離開雷凌後,先創立誠致教育基金會,進行外婆橋計劃,全額贊助新住民媽媽、新住民二代以及小孩的老師,一起回到媽媽位於東南亞的家鄉過暑假尋根。

在過程中,他深深覺得城鄉差距嚴重,貧富懸殊,他認為只有從最基本的教育開始做起,才有機會翻轉這種結構問題。

於是他從嚴長壽董事長那裡得知了「可汗學院」這個線上教學平台後,積極向可汗學院接洽授權,在 2012年10月,推出台灣版可汗學院「均一教育平台」。

後來他又引進美國的 KIPP(Knowledge Is Power Program),萃取台灣在地化模式,發展成台灣的 KIST(KIPP Inspired School in Taiwan)體系學校。

在過程中他也不斷去挖掘、連結、資助全台有志於教育改革的老師,張輝誠老師就是其中一位。

輝誠老師常常說,方新舟大哥是他最大的貴人之一。當他被詆毀、攻擊的時候,是方大哥給他無條件的接納和保護,給了他極大的安全感和溫暖的力量。

而這股力量,也支持著輝誠老師把學思達發揚光大,改變台灣甚至其他國家孩子的命運,讓他們具備這個世界最重要的三個技能:學習、思考、表達。

方新舟董事長經常自問,「what is your legacy ?」,你要留下什麼東西呢?

「留下一堆錢是最糟的!」他說:「留下一個好名聲、好典範,可以讓自己兒子覺得:這是我老爸做的!」

巴菲特想留下什麼?

最近波克夏公布了巴菲特最新的股東信,裡面詳細的敘述他會怎麼處理他的龐大遺產。

要花這麼大一筆錢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,擁有上億台幣資產的人,大可以把錢全部花在自己身上,過上奢華的生活。

但像他這種身價將近五兆的頂極富豪,善用這筆財產就變成一種社會責任了,大家都在關注他能否用這筆錢來讓世界變得更好。

目前他持有波克夏 A 股 206,363 股,佔他的總財富 99.5%,和他 2006 年承諾把大部分財產捐出時減少了 56.6%。他現在預計把這筆龐大財產交給他的三個孩子處理。

這不是隨便留下一大筆錢,而是經過幾十年審慎思考和調整後的決定。

他說在 2004 年第一任妻子蘇西過世時,他的孩子們還沒有能力處理這麼大一筆錢,於是蘇西只留給他們一人一千萬美金,其他 96% 的遺產都捐給基金會。

而巴菲特在 2006 年做了捐贈財產的承諾後,他開始鼓勵三個孩子更積極的參與慈善事業,於是將近 20 年後,他的孩子已經超出了他的期望,他才放心把財產都交由孩子分配。

但他們也老了,分別是 71 歲、69 歲和 66 歲,所以巴菲特也指定了另外三位彼此熟識,也比較年輕的潛在繼任受託人。

他在信中也特別給所有父母一個建議,不論他們擁有適度還是驚人的財富,當孩子成熟的時候,在簽署遺囑之前讓他們閱讀。

一定要確保每個孩子都理解你決定的邏輯,以及他們在你過世後將面臨的責任。

如果他們有任何問題,務必認真和他們討論,並且採納那些合理的建議。你不會希望在你過世之後,孩子們對遺囑的決定問:「為什麼?」。巴菲特每隔幾年也會對遺囑作些簡單的修改。

這些年來,他和查理看到許多家庭在處理遺產的不謹慎,造成受益人們困惑,有時甚至憤怒後而分裂。特別是童年時期被不平等對待,例如有重男輕女的現象發生時,這種情況會變得嚴重。

他們也見證了一些案例,有錢的父母在去世前和孩子充分討論遺囑,這反而幫助家庭變得更親近。

我想留下什麼

雖然現在還沒啥錢,但我知道如果我朝現在的方向持續走下去,只要讓複利開始發揮它的威力,我一定會變得很有錢,所以我也持續在思考要留多少錢給孩子,要怎麼留。

其實大方向和巴菲特的邏輯一致:我只會給他們「符合當時能力」可以運用的錢。

18 歲以前,我會教女兒工作的價值以及金錢代表的意義,鼓勵她認真工作,做一些能幫助到別人的事情,才能賺到錢。

18 歲之後,我會把她踢出家門,讓她玩真的。要念什麼學校?學費自己想辦法。要去哪個地方生活?自己想辦法活下去。

這是人生最光明燦爛的黃金時期,我絕對不會剝奪她成長的機會。我認為最殘忍的,就是在這段時間什麼都幫他們準備好,讓他們原本能夠長出來的技能夭折掉。

闖盪幾年後,如果她已經做了一些事情出來,懂得也比我多了,我們可以討論她對未來的規劃以及對世界的想像。

如果我認為她在做的事情和我的願景相符,並且也展現出他有資格能夠善加利用這些錢,我會以某種合夥的形式,將錢交給她運用。

我希望我的女兒,以及我和老婆一起創造的財富,能夠成為我們給這世界的 Legacy。再也沒有什麼能夠比這個願景讓我更努力工作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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